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技术设备中心 关于“北京市标准教学仪器设备展示厅” 征集产品样品的通知 __________公司 : “北京市标准教学仪器设备展示厅”征集展品工作,已完成了企业资质审定和相关产品资料的审核工作,贵公司产品资料已通过北京市教育技术设备中心专家的审核。现向贵公司征集产品样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按已寄送的推荐产品资料目录,寄送样品。 2.所寄样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附寄检测报告和使用说明书。若前期征集资料中包含此样品资料,可免寄。 3.若企业寄送的样品通过审核,将作为“展示厅”的展品之一,给予一定的购买费用并与企业签订展示协议。对未通过审核的样品将按原样寄回。 4.请详细填写“仪器说明卡”(见附件),每件仪器填写一张卡,纸质和电子稿(电子稿务必刻写光盘)各一份寄回,填写不清楚的概不选用。 5.请将样品在5月25日前邮寄或送至北京市教育技术设备中心,样品邮寄请自行做好包裹加固措施,损坏概不负责。样品外包装上务必注明“北京样品”醒目字样。 6.申明:若企业产品最终通过审核,未经北京市教育技术设备中心许可,不得作为对外宣传依据,仅视为符合“展示厅”展示条件。 7.通知详情及电子表格下载,请登陆www.bjjyzb.com,浏览最新公告栏。 联系人:冯伟 何智 李峰 联系电话:010-66115312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四北三条32号北京市教育技术设备中心研究与发展管理科 冯伟收 邮编100034 电子邮箱:NALANZE6@163.COM 北京市教育技术设备中心 2008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