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技术设备中心 关于“北京市标准教学仪器设备展示厅”征集产品的函 各有关企业: 经北京市政府批准的《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教育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实施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到2010年,现有学校在专用教室建设、教学实验设施设备、音体美器材和图书资料等主要项目上达到新颁标准”,现阶段与预期的我市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需求量非常巨大。为了便于把好教学仪器设备“入口关”,确保优秀产品进入我市中小学校,北京市教育技术设备中心已申请市政府财政资金,组建“北京市标准教学仪器设备展示厅”。目前,“展示厅”装修和展柜建设已经完成,现面向全国有关企业征集优秀展品,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 “展示厅”概况与隶属 “北京市标准教学仪器设备展示厅”位于北京市西城区西四北三条32号,占地400多平方米,分理科、文科、艺术、现代教育技术4个展区,另建有一个80平方米的多功能实验室,供设备的试用与培训用。“展示厅”隶属于北京市教育技术设备中心。设备中心是北京市教委直属事业单位,负责承担全市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市级经费的整体采购和各区县设备采购指导任务,承担对全市教学仪器设备标准规范制定和质量监测任务。 二、 “展示厅”建设的目的 (一) 展示质量良好、符合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引导全市教学仪器设备的采购。 (二) 展示设计新颖、符合课改要求的新产品,推广产品的应用,推动课改进程。 (三) 组织参观,深化装备采购评审人员、管理人员对普教仪器设备认识。 (四) 便于组织全市获奖自制教具展及经验交流会。 (五) 便于组织各类教师培训,提高其使用技能,追求装备的使用效益。 (六) 利于对假冒伪劣产品进行曝光,保护先进企业。 三、 展品征集对象 全国各类具有合法资质,信誉优良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企业。 四、 展品征集范围 各厂家自主生产、装配或被正式授权代理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所有产品和设计新颖、具有创新功能、符合课改要求的新产品。 五、 企业需提供资料 (一) 公司资质证明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其他相关资质材料的复印件。 (二)产品资料 公司产品目录、报价、企业标准、检测报告、技术规格文字说明、使用说明书、照片。 其中产品目录、报价、技术规格文字说明和照片需要纸质和电子稿各1份。 六、 确定展品工作步骤 第一步:3月1日至20日向相关企业发布展品征集函,公司推荐本企业优质产品并寄送资料(资料请以快递投送)。 第二步:3月20日至30日审定企业资质与产品资料(企业寄送资料概不退回)。“企业资料清单表”、“产品清单表”电子稿,请在北京教育装备网www.bjjyzb.com文件下载区下载。 第三步:4月1日至20日向符合要求企业发布样品征集函,企业寄送样品。 第四步:4月20日审定样品,对符合要求样品,支付一定购买费用,对不符合要求的样品,原样寄回。 第五步:5月展品上架,展厅开展。 七、 展品征集截止时间 展品征集截止时间:2008年3月20日。 八、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伟 何智 李峰 联系电话:010-66115312 传真:010-66176392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四北三条32号 北京教育技术设备中心 邮政编码:100034 电子邮箱:NALANZE6@163.COM 北京市教育技术设备中心 2008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