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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北京市朝阳区2005年度中小学操场整治工程施工及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08-12-23 录入:zxj 点击: 次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市朝阳区2005年度中小学操场整治工程
采购数量:朝阳区2005年度中小学操场整治工程包含辖区内21所中小学操场,其中工程施工分基础和面层共6个包进行招标,监理分2个包进行招标。详细说明如下:
①基础工程施工(共13所学校操场):
第一包(代码J1):含4所学校操场,面积21600 ㎡;
第二包(代码J2):含5所学校操场,面积23600㎡;
第三包(代码J3):含4所学校操场,面积21600 ㎡。
②面层工程施工(共12所学校操场):
第一包(代码M1):含4所学校操场,面积19600 ㎡;
第二包(代码M2):含4所学校操场,面积22800 ㎡;
第三包(代码M3):含4所学校操场,面积18300㎡。
③工程监理(共21所学校操场):
第一包(代码S1):含10所学校操场,面积53000㎡;
第二包(代码S2):含11所学校操场,面积51700㎡。
资格预审文件领取时间:2005年6月8日至2005年6月14日(每日8: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资格预审文件领取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厂洼街3号丹龙大厦C2018室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每份100元。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5年6月15日17:00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址:同资格预审文件领取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基础工程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并具备政府有权机关批准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贰级(含)以上或体育运动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贰级(含)以上资质。
2、面层工程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并具备政府有权机关批准的体育运动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叁级(含)以上资质。
3、监理投标人必须具有政府有权机关批准的乙级(含以上)监理资质。
4、外地施工企业、监理企业须到市建委办理备案手续。
项目联系人:张秀、丁继平
联系方式:电话:(010)88411814/15/16转8301、8801 传真:(010)88411885
备注: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人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与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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