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小学形体教室规则
1.形体教室是开展舞蹈教学和形体训练的专用场所,学校应指派专人管理。
2.形体教室应配备防火、防盗、防触电等安全防护设施、设备。
3.进入形体教室必须穿舞蹈鞋或者软底鞋,严禁穿带钉鞋进入室内。
4.严守纪律,听从教师指挥,遵守教学秩序,不得喧哗和追逐打闹。
5.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清洁整齐,请勿触摸镜面。
6.爱护室内的各种设施、设备,活动完毕,应将器械设备放回原位。有意损坏者要照章赔偿。
7.管理人员离开前,应检查室内设施、设备,关闭电源,锁好门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