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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小学形体教室规则
发布时间:2009-06-03 录入:fengwei 点击:

北京市中小学形体教室规则

 

1.形体教室是开展舞蹈教学和形体训练的专用场所,学校应指派专人管理。

2.形体室应配备防火、防盗、防触电等安全防护设施、设备。

3进入形体教室必须穿舞蹈鞋或者软底鞋,严禁穿带钉鞋进入室内。

4.严守纪律,听从教师指挥,遵守教学秩序,不得喧哗和追逐打闹。

5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清洁整齐请勿触摸镜面。

6.爱护室内的各种设施、设备,活动完毕,应将器械设备放回原位。有意损坏者要照章赔偿。

7.管理人员离开前,应检查室内设施、设备,关闭电源,锁好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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