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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小学体育馆、器材室管理规则
发布时间:2009-06-03 录入:fengwei 点击:

北京市中小学体育馆规则

 

1.体育馆是开展体育教学和训练活动的专用场所,不得随意挪作他用。学校应指派专人管理。

2.强化安全意识,遵守馆内规则。出现意外事故及时报告,在教师指导下妥善处理。

3.体育馆应配备防火、防盗、防触电、防伤害等安全防范器材、设备,师生应会使用防护器材。

4.体育老师课前要认真检查体育器材,确保体育器材正常使用。

5.学生要按时进入体育馆,进入体育馆须穿运动鞋,听从教师指挥,认真学习,刻苦锻炼,禁止在室内追逐打闹、大声喧哗。

6.在教师指导下,正确使用体育器材。未经教师允许,不得将教学器材带出馆外。

7.教学活动结束后要按教师要求认真整理体育器材,经允许后方可离开。

8.体育馆管理人员离开前,应检查教学设施、设备,切断水源、电源,离开时关窗、锁门。

北京市中小学体育器材室管理规则

 

1.体育器材室是存放体育教学器材的专用场所,不得存放与体育教学无关的用品。学校应指定专人管理。

2.体育器材室要有防火、防盗、防触电、防霉、防蛀、防潮等安全保护措施。要保持室内清洁,空气清新,器材设备干净整齐和完好。

3.体育器材应合理存放。根据器材的技术要求,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保证器材的正常使用。

4.体育器材室要建立仪器设备明细帐和低值易耗品帐,做到入帐及时、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5.保管好仪器设备的记账凭证、使用说明书、使用记录等资料。

6.要严格遵守体育器材借用制度,借用要登记,归还应及时。未经主管人员同意,不得将室内物品拿出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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